转: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五水共治我参与”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发表时间:2019-03-22 分享到:

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五水共治我参与”

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教育学区、各中小学:

为认真贯彻省委书记车俊在省统计局《关于2018年度全省“五水共治”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的报告》(浙治水办函〔2018127号)上的“治水工作只能加强,不能放松”的批示精神,根据《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五水共治我参与”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温治水办〔201912号)文件精神,今年我市将继续深入开展“五水共治”河(湖)长制“十进”活动。为深入推进“五水共治”河(湖)长制进学校活动,引导学生爱水、护水、节水、惜水,经研究,市治水办(河长办)与市教育局决定联合在全市中小学开展“五水共治我参与”主题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中小学校要探索形成“五水共治”宣传教育进校园的常态化工作机制,通过创建“五水共治”公益宣传教育示范点和开展治水志愿活动,培养学生“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的生态环保意识,增强学生爱水、护水、节水、惜水的良好意识。

二、活动安排

根据学生特点,分段分层开展“五个一”为主要内容的“五水共治我参与”主题教育活动。

(一)一场氛围营造

“五水共治”工作列入学校重要工作之中,科学组织,通过在LED滚动播放、宣传栏粘贴“五水共治”宣传标语,在水龙头、食堂、饮水机等位置设置节水标语、海报等形式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

(二)一堂治水课

为增强全校师生“爱水、护水、节水、惜水”的意识,让师生真正参与到“五水共治”行动上来,各校要通过组织开展主题班会课、开展校园宣传教育,在校园营造浓郁的践行“五水共治”的良好氛围,提高“五水共治”师生参与率和知晓率。

(三)一次活动

各校要积极组织开展国旗下讲话、刊出黑板报、图片展示、校刊编发、广播、我有小巧手“治水”手工制作、征文比赛等治水宣传教育活动,同时,要积极组织学生走进社区、走上社会,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使知识走出课堂,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如通过争当小小河长、小小护水使者等方式参与“五水共治”公益宣传服务、志愿活动,组织学生开展亲水线路学研游、寻访美丽河湖活动等。

(四)一张手抄报

以普及“五水共治”(河长制)知识,倡议爱水护水、惜水节水,呼吁共创美好家园为主题,组织学生绘制“治水手抄报”。

(五)制作一条治水短信

“我为五水共治代言”、“五水共治我参与”、“我为醉美水乡点赞”等为主题,组织学生制作“五水共治”宣传短信,由学校择优通过校训通平台发送到家长,通过短信的传递影响到家人,起到小手拉大手的作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教育学区、各中小学要充分认识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五水共治我参与”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充分发挥“五水共治”教育实践活动在中小学育人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二)整合活动载体。各乡镇(街道)、各教育学区、各中小学要加强对中小学生“五水共治”宣传教育活动的指导,联合共青团和少工委组织搭建更多的教育活动平台;要进一步健全“五水共治”管理机制,把相关工作融入到学校生态教育基地创建、绿色学校创建、美丽校园创建等行动中来;要把治水机构、教育部门统一组织与中小学自主活动有机结合,形成长效性机制,使活动常抓常新,焕发活力。

(三)注重工作时效。教育部门与治水部门要紧密合作,抓好主题宣传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各乡镇(街道)、各教育学区、各学校要加强活动宣传,及时将“五水共治我参与”主题教育活动的先进经验和突出成果报送市治水办微信公众号及市教育网刊登、宣传,并推荐给各类新闻媒体进行社会宣传。各中小学要将活动开展情况(含照片)以电子稿形式于515日前报送市治水办。

 

联系人:潘海龙 (市治水办),市府号616703

电话:0577-66807015,邮箱:331861035@qq.com

联系人:周继造(市教育局)电话:0577-65651871 

  瑞安市治水办(河长办)           瑞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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