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中小学幼儿园等级平安校园建设考核工作的通知发表时间:2018-12-17 分享到:

瑞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8年度中小学幼儿园等级

平安校园建设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教育学区,各级各类学校:

为进一步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切实提高平安校园创建水平,确保学校安全稳定,根据《关于印发瑞安市等级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瑞教安〔2015〕147号)和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县(市、区)教育局平安校园建设动态量化考核办法的通知》(温教办安〔2018〕23号)等文件精神,全市中小学、幼儿园4A级等级“平安校园”创建要达60%以上,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中小学、幼儿园等级平安校园建设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

二、考核时间

(一)学校准备申报阶段(12月中旬):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对照《瑞安市中小学幼儿园等级平安校园建设考核评审表》(附件1)做好平安校园的相关工作台账;填写好《瑞安市中小学幼儿园等级平安校园建设考核申报表》(附件2),考核评审表和申报表请学区属学校于12月21日前上交到各教育学区,由学区初审并汇总后和各直属学校于12月28日前上交到市教育局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科。

(二)学区考核推选阶段(12月下旬):各教育学区结合学区年终工作安排,对辖区中小学、幼儿园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考核,3A级及以下平安校园由教育学区组织考核评定;4A级平安校园由教育学区初评筛查后,将申报材料报瑞安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组成考核组进行考评认定及复查,考核结果进行排名后上报市教育局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科。

(三)教育局考核复查阶段(2019年1月中旬)。市教育局将对2017年度已取得4A级平安校园的学校采取实地随机抽查的进行复评,对2018年申报4A级平安校园的学校采取集中查阅台账的方式进行检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对申报5A级平安校园的学校由瑞安市综治办、市平安办、市教育局和市公安局联合评审后,上报温州进行考评认定。对考核得分不达标或当年发生本意见规定“一票否决制”事件的,一律取消等级平安校园称号。

三、考核重点内容

(一)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学校安全月例会制度,分析研判校园不稳定因素,研究落实各种防范、调处措施。建立自下而上的安全隐患月排查和报告制度,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要求,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并于每月25日前上报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根据学校实际,修编内部保卫、教学、集体外出及大型活动、消防、食品、卫生防疫、交通等安全管理制度。

(二)学校日常安全管理。不断巩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三防”建设覆盖面必须达到100%。建有学校卫生(保健)室和心理健康辅导室,配备专(兼)职人员并正常开展工作。规范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学校食堂等级达到B级及以上,校内商店实行品牌化,杜绝师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三)学校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学校网站、电子显示屏、校园广播等途径进行广泛深入的安全提示和法制、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扩大教育覆盖面。安全教育平台的学生账号开通率要达到60%以上,中小学每月组织开展1次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幼儿园每季度至少1次,不断强化师生的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要继续聘请法制副校长对学生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法制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题教育活动。加强特殊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对网络痴迷者、学习困难者、生活困难者、严重心理障碍者和经常违纪的学生要加强帮扶和引导。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核心载体。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建设考核活动,各学校要充分发挥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制定学校年度平安校园建设实施细则,真正做到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创建活动成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会议、讲座,大力营造平安校园建设的良好氛围,广泛宣传开展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平安校园建设考核实行学校自查、教育学区全面检查、市教育局随机抽查的“三级联查”机制。考核采取实地察看、查阅台账和询问师生的方式,切实反映学校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成效。

(三)严格考核,明确奖惩。根据考核评定情况及市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考核、复查和抽查情况,经会议研究审定,对各等级平安校园学校发文公布。平安校园建设考核结果作为学校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的依据,平安校园建设考核结果将作为当年学校及学校班子成员年度考核的内容和重要依据。


附件:1.瑞安市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建设考核评审表

2.瑞安市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建设考核申报表

瑞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12月8日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